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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简介

香港位于中国南部沿岸,是亚太区的策略性心脏地带,香港面积约一千一百平方公里,人口约有七百万。因奉行自由市场经济而得到多年的经济高增长,香港拥有极优良的专业服务例如银行业、会计、法律等等,拥有先进信息通信系统,直拨电话系统达全球二百个重要城市。港口设施及机场均驰名于全世界处于前列位置。官方语言为英文及中文。香港法例依循英国普通法制定,回归后推行基本法,基本法制、人权、经济自由度维持五十年不变。

注册成立香港(HK)公司的优势

2010年,香港的首次公开招股(IPO)集资额为4,122亿港元,位列全球榜首。众多中国内地企业、发展中国家及新兴市场的企业选择在香港上市,港交所目前已经成为跨境IPO活动的枢纽。香港公司可在世界各地申请上市。香港现在可被视为向中国内地、越南、泰国、印尼以及日本进行投资的首选控股所在地;而且,通过与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经济同盟国家的协议,成立香港公司也为投资欧盟及欧盟外区域提供了理想的平台。

香港税制简单、税率低,对在香港境外的所得豁免税务,是亚太地区成立公司的首选地。2004年1月1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正式实施。对香港有较大实际利益的273个税目的香港原产地货物,进入内地市场实行零关税;内地部分服务行业对港资企业取消股权比例限制,降低注册资本和资质条件等门槛,放宽地域和经营范围限制;对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法律法规透明度、电子商务、商品检验检疫和质量认证、 中小企业合作、中医药产业合作等7个领域,简化手续,提供便利。随后签署了六项补充协议,两地经贸合作不断深化。

再者,除与比利时、卢森堡、泰国、越南和中国内地签署的《避免双重税收协定》(DTA)外,2010年香港陆续与包括文莱、印尼、荷兰、奥地利、法国、匈牙利、爱尔兰、列支敦士登和瑞士在内的其他诸多国家也签定了DTA,并原则上同意了与日本的DTA条款。由此可进一步降低利息和股息代扣所得税,香港正逐渐成为理想的控股、融资和投资离岸金融中心。

香港政府允许在香港注册的公司使用”中国“或”亚洲“组成公司名称,如中国XX有限公司、亚洲XX有限公司。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可采用诸如集团、财团、国际等称谓作公司名称后缀,如中国XX国际集团公司、亚洲XX控股财团有限公司等,极大地为您的公司创造了企业形象。

香港政府每年只收少数的年审及税务报表申报费用,而且如未在香港本地经营业务,不需向香港政府交纳任何税费。所有公司成员资料均可在公司注册处查阅,极具公信力及可靠性,因此与外国通商最为可靠。再者,香港并无外汇管制,任何货币可以自由兑换,资金的流入及流出并无限制。香港执行港币盯住美元的汇率政策。

注册成立香港(HK)公司的要求

香港有限公司名称必须以"Limited"结尾
须有注册地址和有限公司法定秘书
法定秘书和公司注册地址必须在香港境内
有限公司的基本结构要求为至少1名股东、1名董事及1名公司法定秘书
股东和董事可为同一个人
法定秘书和公司注册地址必须在香港境内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000元港币,无须验资,若加大资本额香港政府会加收千分之一的厘印费。
须提交公司周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