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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恩岛简介

马恩岛、泽西岛、格恩西岛是英国的三大皇家属地。其中马恩岛距离英国本土最近(地处英国和爱尔兰之间,距离两国都只有50公里),与英国联系更方便;而泽西岛、格恩西岛皆位于英吉利海峡之中,更靠近欧洲大陆,故其业务也以辐射欧洲国家为主。马恩岛人口一半来自英国,是欧洲人口密度最低的地区。英语是该岛的主要语言。岛上货币为马恩岛镑,与英镑等值。1765年,马恩岛划归英国管辖,其防卫和外交由英国政府负责,但该岛有自治权,其议会有近千年历史,号称世界上最古老的议会。

马恩岛与英国形成了独特的关税与消费税联盟。虽然马恩岛本身并非欧盟成员国,但其与英国之间的关税与消费税联盟和欧盟法律规定:马恩岛在关税和消费税事务上可视为享有成员国地位,特别在制成品和农产品方面拥有完全的欧盟市场准入权。

马恩岛有独立的立法机构和法律制度,实行普通法,与英美法律体系接轨。马恩岛从17世纪开始沿用英国的衡平法,于1865年颁布第一部公司法,目前该岛公司法是以1931年公司整合法为基础,后经不断修订,以及时满足现代企业不断发展的要求。

马恩岛的经济体系以金融服务业为主。排在其后的有:高科技制造、电子商务、电子游戏、船舶和超级游艇管理、飞机登记、农业和渔业生产、电影及电视制作等诸多产业。马恩岛是目前唯一一家承诺财富保障率最低为90%的离岸金融中心。岛上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电信发达,房地产对外国人完全开放。

马恩岛政府对于所有前来注册的海外公司,都实施零公司所得税、零资本收益或遗产税。正是在这个框架内,SMP Partners建立了为公司管理和基金管理提供上市前规划以及公司架构设计服务的良好声誉。

注册成立马恩岛(IOM)公司的优势

马恩岛无资本利得税、财富税、印花税、遗产税、资本转让税等通常的税目,只对银行业和在马恩岛经营的房地产业征收10%的企业税。为吸引更多金融服务类企业落户,2004年马恩岛推出“50%金融优惠支持政策”,专门针对这些企业的初次注册费、头两年租金、人员设备搬迁费、市场营销费、外部培训费、电信初装费提供最高额度50%的补助。

马恩岛是全球著名离岸金融中心之一,有相当完善的企业组织形式法。这里的公司分两类:公众公司和私人公司,前者可公开募股,每年要向公司注册局提交账目审计报告,后者不能公开募股,也不必提交账目审计报告。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股份及担保的不同责任又细分为4种,尽量满足客户开办各种企业的需要。该岛实行习惯法,与英美法律体系接轨。该岛从17世纪开始沿用英国的衡平法,于1865年颁布第一部公司法,目前该岛公司法是以1931年公司整合法为基础,至今该法已进行了9次修订,目的是及时满足现代企业不断发展的要求。

该岛专业服务业发达,拥有大批律师、会计、文秘、银行职员等专业人士,其金融服务业历史悠久,监管有方。马恩岛金融监管委员会负责监督银行业和投资业,马恩岛保险及养老金监管局负责对保险业和养老金进行监管。在打击洗钱及金融犯罪方面,马恩岛获得了国际社会的认可。

目前,全球有20多个离岸金融中心,但马恩岛优势明显。与加勒比海诸多离岸金融中心相比,马恩岛的监管机制更健全,金融管理更科学,这是马恩岛最大的优势及竞争力所在。目前该岛业务除公司注册外,已扩展到信托管理、保险业及正在壮大的基金业。

马恩岛金融监管委员会与英国金融界有着密切的联系,双方金融监管当局交流密切,已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起了正式的联系机制,人员互访及交流频繁,政策层面的协调也很多。马恩岛的基金可以直接对英国散户投资者发行,这大大促进了马恩岛基金业的蓬勃发展。

注册成立马恩岛(IOM)公司的要求

马恩岛1931-2004年公司法体系下成立的公司:

最少一名股东、两名董事
可以不是公众公司
不允许存在法人团体董事
必须任命公司秘书
注册办事处必须在马恩岛上,且公司法定股东、行政人员注册,会议记录及财会账簿必须存放在该办事处
必须召开展示财务报表的股东年度大会
不必向任何政府机构提交财务报表
不要求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股本可以体现为任何币种
无最高授权股本
按标准授权股本2,000英镑起征较低成立费
股份转让不需缴纳印花税
须向马恩岛公司注册处提交公司年报,提供董事、秘书及股东的详情,及缴纳现行手续费

马恩岛2006年公司法体系下成立的公司:

与股息和认购自身股份相关的条款更灵活,并只需进行法定的债务清偿能力评估
私人公司与公众公司并无区别
减少注册文件及财会要求
公司可以只有一名股东
公司必须有一名在马恩岛上持有适当牌照的法定代理人
在一定限制下,允许存在法人团体董事
除灵活度提升和行政管理简化之外,享受零税率的公司将有机会在有利的税务环境下进行资产的管理和操控